残疾人可携带导盲犬坐公交
本报记者 洪加祥
今后,我省残疾人出行更方便了。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残疾人可免费携带导盲犬乘公交车,重度残疾人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电)车、地铁等交通工具,公共服务机构要为他们创建信息无障碍平台,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
残疾人出行更方便
有了导盲犬,杭城盲人许嘉仪说,在生活起居方面,导盲犬确实帮了自己很多忙。但上超市、乘公交车,仍多次被拒绝。 “现在有了《条例》,我能理直气壮携带导盲犬上车了。”老许高兴地对记者说。
随着《条例》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无疑将给像老许这样的一批残疾人出行带来方便。不过,许先生请记者向社会各界解释一下:其实,导盲犬是人类的朋友,它有别于一般宠物,工作时会穿上工作服,安上导盲鞍。在为盲人服务时,导盲犬一切以主人为主,如果盲人在公交车内,它就会顺势坐在主人两脚中间,绝不会到处行走,也不会对其他乘客造成伤害。老许希望市民对导盲犬能有一些更多了解,不必担心与害怕。
乘客正逐步适应
“我十分理解残疾人出行的难处,但狭窄的公交车空间,是人贴人、人挤人的公共场所,导盲犬虽经专门训练,但很难保证它不会袭击其他人。”家住宁波天一广场附近的乘客张姝妹觉得,公交车上应当保障绝大多数人的安全与利益,至少不应该一次性开放给免费携带导盲犬的残疾人,可以试点几条线路,让乘客有个逐步适应的过程。
在杭州11路公交车上,我们抽样采访了一些中老年人,她们也担心导盲犬会对车里上学的孩子、老年人带来安全隐患,不太赞成让导盲犬上车。
但多数乘客还是对导盲犬上公交车不介意,觉得这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一种象征,也是关爱残疾人的具体行为。
在温州公交18路上,不少乘客认为导盲犬在我国仍属起步阶段,但在国外公交车上已是普遍现象。我国应为此早作规定,浙江率先作出这一规定正逢其时。
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需要
省残联的工作人员认为,允许盲人携带导盲犬乘坐公交车,不仅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需要,更是势在必行。
据了解,其实,有关法规早作出规定:“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给予优先购票和搭乘;其随身必备的代步等专用辅助器具,准予免费携带。”当然,某种程度上,该规定允许盲人可带辅助工具出入公共场所,自然包括导盲犬。
近年来,外省也曾为此作过一些有益的尝试。北京公交集团曾出台《关于残奥会期间公交服务工作的要求》,除明确导盲犬可上公交车外,还规定乘务员如遇到盲人携带导盲犬乘车,应提前向车内乘客说明,以消除其他乘客的误解和紧张情绪。
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认为,我省出台残疾人可免费携带导盲犬乘公交车的《条例》,充分体现了社会的和谐与文明进步,相信在不远的时日,其他省份也会制订或修改有关条例,让盲人携带导盲犬自由地出入公共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