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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国际新闻

温家宝在气候变化会议领导人会议上发表讲话——

拯救地球家园是全人类共同使命

  据新华社哥本哈根12月18日电 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18日进入最后一天的领导人会议阶段,超过110位国家和国际组织的领导人到会,寻求推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气候变化会议领导人会议上发表了题为《凝聚共识 加强合作 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历史进程》的重要讲话。

  温家宝说,气候变化是当今全球面临的重大挑战。遏制气候变暖,拯救地球家园,是全人类共同的使命,每个国家和民族,每个企业和个人,都应当责无旁贷地行动起来。

  温家宝说,中国在发展的进程中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了不懈努力和积极贡献。

  ——中国是最早制定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发展中国家。先后制定和修订了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把法律法规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手段。

  ——中国是近年来节能减排力度最大的国家。我们不断完善税收制度,积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深入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汽车,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动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产能。

  ——中国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水电装机容量、核电在建规模、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面积和光伏发电容量均居世界第一位。

  ——中国是世界人工造林面积最大的国家。我们持续大规模开展退耕还林和植树造林,大力增加森林碳汇。目前人工造林面积达5400万公顷,居世界第一。

  我们始终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重要战略任务。我们的减排目标将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保证承诺的执行受到法律和舆论的监督。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国内统计、监测、考核办法,改进减排信息的披露方式,增加透明度,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对话与合作。

  温家宝说,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国际社会坚定信心,凝聚共识,积极努力,加强合作。必须始终牢牢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保持成果的一致性。《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是各国经过长期艰苦努力取得的成果,凝聚了各方的广泛共识,是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基础和行动指南,必须倍加珍惜、巩固发展。

  第二,坚持规则的公平性。“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是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核心和基石,应当始终坚持。发达国家如今已经过上富裕生活,但仍维持着远高于发展中国家的人均排放,且大多属于消费型排放;相比之下,发展中国家的排放主要是生存排放和国际转移排放。应对气候变化必须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统筹安排,决不能以延续发展中国家的贫穷和落后为代价。发达国家必须率先大幅量化减排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这是不可推卸的道义责任,也是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

  第三,注重目标的合理性。《京都议定书》明确规定了发达国家至2012年第一承诺期的减排指标。但从实际执行情况看,不少发达国家的排放不减反增。重要的是把重点放在完成近期和中期减排目标上,放在兑现业已做出的承诺上,放在行动上。

  第四,确保机制的有效性。国际社会要在公约框架下做出切实有效的制度安排,促使发达国家兑现承诺,向发展中国家持续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加快转让气候友好技术,有效帮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小岛屿国家、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国家、非洲国家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

  温家宝说,中国政府确定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是中国根据国情采取的自主行动,是对中国人民和全人类负责的,不附加任何条件,不与任何国家的减排目标挂钩。我们言必信、行必果,无论本次会议达成什么成果,都将坚定不移地为实现、甚至超过这个目标而努力。


浙江日报 国际新闻 00004 拯救地球家园是全人类共同使命 2009-12-19 48256F32002924A64825769000579F80[A1-新华社记者≈B1-顾周皓] 2 2009年12月19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