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醉驾”惹了祸
本报讯 (通讯员 沈健磊 记者 余勤) 12月13日,32岁的杭州人魏某醉酒驾驶“飞度”翻在高架上。15日,富阳的杨某第三次酒后驾驶被“请进”了警队,其中两次是醉酒驾驶。
13日凌晨3时42分,魏某驾车在中河高架上由南向北行驶至鼓楼附近时,突然偏离正常行驶轨道,先是方向往右行驶,撞到了右边隔离墙后随即往左边,又撞到了隔离墙,最后侧翻在地,所幸人没有大碍。
事故发生后,交警对魏某的血液进行酒精含量测试,结果竟高达1.9毫克/毫升,已经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15日0时07分许,交警在长板巷附近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浙A308XX灰色马自达小客车形迹可疑,于是立即上前拦截检查。当驾驶人一摇下车窗,一股浓浓的酒气扑鼻而来。经对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进行检验,其酒精含量高达1.1毫克/毫升,已超过醉酒驾驶标准。经交警进一步检查,该驾驶人姓杨,曾于今年4月28日和9月7日,分别因醉酒驾车和酒后驾车被交警部门处罚过。
当日,机动交警大队依法对魏某、杨某分别处以拘留15天、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同时,对杨某一年内两次醉酒驾驶的行为,依法作出吊销其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