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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蔬菜可查“身份证”

  本报讯(通讯员 杨焕然  记者 毛珺) 杭州在全国城市中首次以地方立法形式,明确蔬菜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12月11日,《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正式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开始施行。

  根据最新《条例》规定,今后蔬菜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蔬菜的质量安全承担责任,按规定对其提供的蔬菜出具追溯凭证,并附具相应的产地信息、产品合格信息、经营者信息。对不出具追溯凭证,或者伪造追溯凭证的行为,将分别由农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浙江日报 市县新闻 00003 杭州蔬菜可查“身份证” 2009-12-15 48256F32002924A64825768900470B54[B1-陈志农] 2 2009年12月1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