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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国内新闻

  舟山市定海区金林、马岙镇团结、小沙镇昌门里水库经浙江省水利厅浙水管(2009)85号文批准,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小(一)水库,概算总投资0.6626亿元。建设地点位于舟山市定海区境内,计划于2010年12月底建成。 

  1.标段内容:①金林水库,约1925万元;②马岙镇团结水库,约2140万元;③小沙镇昌门里水库,约2161万元。

  2.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近5年内(2004年10月1日以后)具有已完工的类似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业绩;2)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均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还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无在建项目;3)项目负责人还应在近五年内(2004年10月1日以后)具有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身份承建过已完工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业绩;4)技术负责人应在近五年内(2004年10月1日以后)具有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身份承建过已完工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业绩;5)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企业任职文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6)根据浙水建〔2009〕30号文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在进浙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当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7)投标人及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2006年1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马岙镇团结水库2009年1月6日上午9时30分,金林水库2009年1月6日上午10时,小沙镇昌门里水库2009年1月7日上午9时30分。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招标人将派人于2009年12月15日至2009年12月21日工作日的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2时~4时30分,在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8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舟山市定海区马岙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舟山市定海区小沙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话(传真):(0571)86799268 87801502

  13857117582 

  舟山市定海区金林、马岙镇团结、小沙镇昌门里水库

  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09年12月15日

  招 标 公 告

  浙江嘉毅·望族一号三期工程决定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简况: 

  工程位于浦江县城区,工程总建筑面积约93000平方米,共6幢,其中4幢层数31层、2幢16层(地下室一层)。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土建、水电安装、消防、智能化系统(桩基除外)工程等。工程预算投资约11160万元。

  二、报名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条件: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并有承建过省级优质工程奖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2005年1月1日后获奖)。

  三、报名时间、地点:

  2009年12月15日~12月20日。报名地址:浙江省浦江县江滨东路133号三楼。洽谈地址:浦江县恒昌·财富广场27-35号,浙江嘉毅·望族壹号售楼处二楼工程处。

  四、报名时需带资料及详情请致电:

  单先生:13857911816

  (0579)88089566

  浙江嘉毅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叶先生:13967950055

  (0579)88088511

  浙江八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09年 12月15日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象山韭山列岛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公示

  象山韭山列岛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为体现公开、公正原则,征求公众对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现对象山韭山列岛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公示。

  一、公示日期:2009年12月16日~2009年12月29日。

  二、公示期间,环境保护部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反映有关该自然保护区的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并对其姓名和单位严格保密。 

  三、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环境保护部:

  电话:(010)66556314

  66556313

  传真:(010)66556314

  电子邮件:reserve@mep.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环境保护部生态司(信封请注明自然保护区公示)。

  邮编:100035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电话:(0571)28869111

  28869167

  传真:(0571)28869015

  通讯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号

  邮编:31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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