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姓公”
每一个领导干部都必须明白权力“姓公”,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这是党的宗旨决定的。我们务必正确对待。
权力既然“姓公”,就决不“姓私”、不“姓特”。反思近些年出现的大小腐败案件,犯案者无不是权力观错位异化,将“公权力”变成了“私权力”,当成自己的私有物品、特殊待遇。他们把权力当作个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的工具,进行寻租、交换,捞取私人利益。这些害群之马虽然受到了党纪国法的惩处,却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巨大损失。因此,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以反面教材为戒,对权力怀有敬畏之心。树立权力就是服务的意识,真正以人民公仆的心态来珍惜权力、管好权力。要把人民群众的要求当作“用权”的根本出发点,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用好权力,除了要防止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外,还要警惕另一种错误倾向,那就是不敢负责、碌碌无为。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敢坚持原则,在关键时刻不起关键作用,也是一种错误权力观的表现,是内心深处一个“私”字作祟。人民赋予你权力,是要你为人民办事,不是让你坐在主席台上当摆设的。领导干部只有树立权力就是责任的理念,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正确权力观,才会心底无私、无欲则刚,大胆走近矛盾、解决难题,为维护、实现和发展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而充分行使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