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规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中小学校长一律就地免职
据新华社长沙12月9日电 (记者 黄兴华) 为有效防止湘乡校园踩踏事故等类似安全事故再出现,9日下午,湖南省教育厅召开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规定凡中小学、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校(园)长一律就地免职。
12月7日21时10分,湘乡市育才中学下晚自习时,学生在教学楼楼梯间发生严重拥挤踩踏事故,8名学生死亡,26名学生受伤,其中3人重伤。
此前的10月至11月,湖南连续发生两起严重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事故。10月19日,湖南娄底市经济开发区春田花花幼儿园园车在送幼儿回家途中,严重超载,且司机无证驾驶,车辆翻入池塘,4名幼儿溺水死亡,26名幼儿不同程度受伤。11月27日,桑植县第一中学高一学生陈某等人,与县第十一中学初二学生刘某等人在县城街上发生纠纷,双方邀约社会青年,约定时间、地点以斗殴的方式解决问题,引发恶性刑事案件。两名社会青年腹部被单刃弹簧刀捅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湖南省教育厅宣布,凡中小学、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校(园)长一律就地免职。因管理工作不到位,所辖中小学、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湖南省教育厅对市州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将建议同级党委、政府追究主要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