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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新“国标”惹争议

  2010年1月1日,《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将开始实施。这项标准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两轮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并且划入机动车范畴。 

  这意味着,很多电动自行车要被划为机动车,随之带来的是,车主可能需要考驾照、上机动车牌照,可以驾车驶上机动车道,和时速85公里至100公里的燃油摩托车以及各种汽车一起行驶。

  目前中国市场约有1.2亿辆电动自行车,这些车大多数时速在30公里至35公里。

  浙江是全国电动车四大销售市场之一,有260多家制造商,还有众多配套企业。


浙江日报 经济新闻 00006 电动车新“国标”惹争议 本报记者 徐园 通讯员 王华军 吕莎莎 2009-12-08 48256F32002924A64825768500494610 2 2009年12月0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