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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政治与社会新闻

这笔借贷谁来还

一枚指纹鉴定惊醒兰溪“糊涂人”

  本报讯 (通讯员 范宝华 陈金满 记者 黄宏) “今后再也不做糊涂人了。”12月1日,兰溪市兰江街道上黄行政村村民黄某跑到兰溪市检察院,一边表示感谢,一边满脸羞愧。

  “我稀里糊涂地替人还了5万元钱。”今年4月1日,黄某跑到兰溪市检察院,向检察官申诉,说自己遭遇了一次离奇官司。

  在当地,黄某是个出了名的“糊涂人”:朋友有什么困难,他会大方地承揽过来,别人需要贷款请他担保,他也毫不犹豫。事后却连替什么人作了担保,担保了多少金额也不记得。

  这次,黄某遇到了大难题:兰溪一家银行向兰溪市法院起诉,说他在2007年4月11日签订了借款合同,当天银行就向他发放贷款12万元。6个月之后,银行向他催款,糊里糊涂的黄某也不记得自己是不是借过钱,就向银行还了5万元,剩下的7万多元却再也还不起了。

  2008年5月26日,兰溪市法院作出判决,要求黄某归还尚欠的借款本金7万元及利息7160元。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查封了黄某的房屋,并准备拘留他。这时,黄某才想起来自己没借过这笔钱。

  这笔钱是谁借的呢? 兰溪市检察院查阅了银行提供的借款合同,发现有两处疑问: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签字不是黄某签的,该笔贷款是一个姓江的人用的。

  在借款合同中,还有一个手指印,这个手指印成了案件的关键。兰溪市检察院委托公安机关,要求对合同上的指纹印记进行鉴定。结果查明,这个指纹并不是黄某的。

  发现问题后,兰溪市检察院请金华市检察院提起抗诉,并与江某取得联系,面对铁证,江某很快便承认了。原来,这笔钱是他冒用黄某的名义借的,当时江某认为,黄某是个当地出名的“糊涂虫”,银行一催款,他肯定会还钱。

  日前,黄某通过他的代理律师,收回了5万元退款及利息。


浙江日报 政治与社会新闻 00007 这笔借贷谁来还 2009-12-03 48256F32002924A648257680002ABEB8[A1-黄宏≈A5-范宝华 ≈A5-陈金满≈B1-郭晓伟] 2 2009年12月0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