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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政治与社会新闻

酒后驾车拖伤民警后逃逸

嘉兴一驾驶员面临刑事处罚

  本报讯 (记者 陆永林 通讯员 马骏) 原本只是一起酒后驾车的行政处罚案,却因肇事司机的一念之差,一脚油门,行政处罚升级为刑事处罚。

  11月26日晚7时30分许,嘉兴市区紫阳街与环城南路交叉口,一名涉嫌酒后驾车的驾驶员在交警上前检查时,突然猛踩油门逃逸,将正在检查的嘉兴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俞学飞拖行十几米,致使该民警锁骨骨折。

  当晚10时30分左右,肇事车辆在嘉兴市区县南街一条弄堂内被查获,第二天凌晨1时左右,肇事司机被警方抓获。据警方介绍,肇事司机朱某是一名男性,1981年出生,他承认自己喝了酒,看到交警后觉得害怕,再加上拖伤了一名交警,于是慌不择路将肇事轿车停在县南街后,拦了一辆出租车,准备逃往江苏盛泽。

  记者从南湖区公安分局了解到,肇事司机目前已被移交南湖区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据该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肇事男子将面临涉嫌妨碍公务罪调查。

  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王律师分析,肇事男子在明知有交警检查的情况下,仍猛踩油门试图逃逸,途中致使交警锁骨骨折,已构成刑事犯罪。“酒后驾驶,被交警查获,将面临行政处罚;但如果酒后驾驶被交警查获,还致使交警受伤,将会面临刑事处罚,一念之差,性质就变了。”王律师说,如果涉嫌妨碍公务罪成立,该名肇事男子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判罚。

  目前,肇事司机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浙江日报 政治与社会新闻 00007 酒后驾车拖伤民警后逃逸 2009-12-01 48256F32002924A64825767E0032EEFD[A2-陆永林≈B1-郭晓伟] 2 2009年12月0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