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9号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浙江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于2009年11月27日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11月27日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浙江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于2009年11月27日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