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如其人”也未必
台州“作家局长”被提起公诉
本报讯(记者 黄宏 通讯员 范跃红 台仙) 11月24日下午,原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被称为“作家局长”的刘长春,被仙居县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曾任天台县长的刘长春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国土资源作家协会副主席,曾发表文学作品150余万字,著有散文集8种。
检察机关查明,刘长春为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办理建设用地审批、缓缴土地出让金、项目竣工验收、土地证及时发放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企业负责人现金、房产、书画等财物共计人民币128万余元、美元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