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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9版:乐活人居·鉴房

购买精装修商品房
注重合同约定最关键

  购买了精装修商品房,并非一劳永逸,有时也是烦恼不断。有些购房者发现,开发商实际交付的房屋和开发商展示的样板房有很大的差距;有些商品房交房后质量问题不断。更糟糕的是,这些质量纠纷还很难解决,且不说开发商和施工单位互相推诿,即使开发商态度很好,装修完成后的设计缺陷、材料缺陷、施工缺陷也很难更改。如上下楼层渗水,因为是精装修房屋,邻居还不让修。

  购房者应当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购房者购买精装修商品房时,由于价格不菲,首先应选择信誉和实力较好的开发商开发的楼盘。要求合同约定商品房品质、装修设备与样板房一致。房屋的装修和设备涉及几百甚至上千个子项目,根本不可能对其品质和要求在合同中作出一一约定。为此,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据此,为避免日后发生纠纷,购房者应当坚持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商品房与样板房一致。这点对于购买精装修商品房的购房者非常关键。

  交房时聘请专业人员验房,发现问题拒绝收房。房屋的装修涉及数百上千个子项目,一般购房者因缺乏专业知识,无法判断其潜在的质量缺陷。因此,聘请专业人员验房十分必要。同时,交房后发现质量问题要善于交涉。在交涉过程中要讲究法律和技巧,不能漫天要价,不能单打独斗,要善于团结广大业主进行集团维权,以获得更大的权益。 


浙江日报 乐活人居·鉴房 00019 购买精装修商品房
注重合同约定最关键
杭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筑业务委员会主任、 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主任 裘红伟律师 2009-11-26 48256F32002924A64825767700388486[B1-施翼] 2 2009年11月2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