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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本省要闻

公共事件调查
为何“二进宫”

  南京儿童医院因医生未尽职,致一名患病儿童救治不及时而死亡。事件经过两次调查,还原了最初网络上“传言”——当事医生在事发过程中确实玩了电脑游戏。

  特别之处在于,这一事件真相的披露,是经过了两次调查。第一次是以医院方为主作出的调查,由南京市卫生局负责审核调查结果。院方的调查否认了最初网络传言指控的“医生值班玩游戏”情形。第二次调查是由南京市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媒体人士所作的共同调查,最终证实了网络传言,并对相关人员作出处分。

  有趣的是,在最近爆发的几起舆论事件中,“二次调查”并非个案。刚刚淡去喧嚣的另一事件——上海城市交通执法部门的“钓鱼”执法,其真相也是经历了两次调查才最终获得较为公正的披露。

  不知道该为这样的结果叫好还是遗憾。也许我们可以宽慰地想:政府相关部门矢志不渝,深挖真相,最终对公众有了交待。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我们是不是可以说,“二次调查”同样显示出:针对侵害公民利益事件的真相追查、责任追究,正面临越来越复杂的阻力,以至于要经过二次调查才能获知真相?

  调查本为还原真相,落实相关人员的责任,但调查的结果却以假相来糊弄公众一双双关注的眼睛。这只能说明,不仅仅是事件中的责任人自己不愿意公布真相,其周围的相关人员、甚至包括其所在单位也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了攻守同盟,有意无意地放纵真相被遮掩。调查的轮次越多,恰恰是向公众明示:调查遭受了利益杯葛。实际上,上述南京儿童医院的医疗纠纷,虽然经过了两次调查,但医生的值班表现与患儿之死究竟有什么样的关系,有关方面到现在也没有清晰结论。

  如何杜绝“二次调查”现象,除了需要政府部门在调查时必须抱着慎之又慎的态度,更为重要的恐怕还是要引入第三方机制,即有独立方进行调查。很多时候出了事情之后,调查权往往七拐八绕落到了当事方自己手里或者利益攸关方手里。显然,这并不利于缓和公共事件的态势。

  切莫让“二次调查”成了惯例。当失职者对事件真相的“二次调查”模式习以为常时,他们便会努力将真相大白天下的过程,拖延至三次调查、四次调查……甚至,“真相”不了了之。这无异于是对受害方一次又一次的重复伤害,也会对官民互信产生严重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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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二进宫”
王玉宝 2009-11-23 48256F32002924A648257671002676C7[A1-王玉宝≈B1-蒋一娜] 2 2009年11月23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