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等比去年均有下降
我省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受中央综治委督导组肯定
本报杭州11月20日讯 (记者 朱海兵 通讯员 王文兵) 11月16日起,中央综治委督导组一行先后到温州、台州、杭州等地,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业,对我省综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在今天听取全省综治工作情况汇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副主任王辉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督导组认为,我省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成绩明显,特点突出,做到了四个坚持: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打牢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推动综治工作创新发展,在有效解决各类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中取得了新成效;坚持把综治工作与平安建设相结合,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形成了共建共享平安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坚持完善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各方齐抓共管的综治工作格局。
根据督导组的反馈情况,我省综治工作将进一步提高各地各部门对深化“平安浙江”建设、加强综治工作的认识;以落实中央相关文件精神为重点,全力提高综治基层基础工作水平;以完善责任机制为着力点,真正形成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工作合力;以排查整治治安重点地区为重点,着力提高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水平;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为切入点,切实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创新力度。
据统计,今年1至10月,我省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和交通、火灾事故,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8%、8.2%、11.4%、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