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抗诉再审案件半数调解结案
本报杭州11月18日讯 (通讯员 范跃红 记者 黄宏)省检察院近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民行申诉案件调处工作。
民行申诉案件调处是指检察机关在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后,主持、参与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或者协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化解纠纷。据统计,2007年至今我省检察机关抗诉再审审结的1544件案件中,有771件是检法两家共同协作达成调解结案的。
今后,全省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将在办案中对调处工作进行全程跟踪问效。对涉及群体利益、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敏感性强、社会关注程度大的案件,邻里之间一般侵权纠纷等几类案件将积极主动地促成和解或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