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站所都有纪检监察员
浦江全面推行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
本报讯 (通讯员 盛锋 方镖) 浦江县在全县重点部门和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公共事业单位所属的基层站所中,全面推行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
该县各部门按照所属基层站所的实际情况,分别选择采用不同方式配备纪检监察员。一些远离部门机关、位处乡下、承担的事务多任务重,或具备一定的行政执法权和社会事务管理权的站所,如工商、公安、建设等,由主管部门机关直接派驻或分片派驻。对执法任务相对较轻,人员配备较少,直接派驻有难度的站所,则在现有人员中确定一人兼职纪检监察员。对人员相对较少,职能比较单一的站所和各乡镇、街道,向社会或服务对象聘请人员,确定3至5名为特邀纪检监察员或行风监督员,进行日常监督和参与年终评议。
纪检监察员主要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条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所在单位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等。
目前,浦江县200余个各类基层站所中,建设、交通、公安等部门已完成了派驻,其他部门的配备工作将于年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