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也不是特殊公民
最近,有几位“特殊公民”不免有些灰头土脸。比如说,曾经抽着“天价烟”,扬言要惩罚降价售房者的周久耕,因为违法被判刑;再比如,曾经在敦煌景区炫耀着“我们是有身份的”干部陈伟被免职……
实际上,在朝着现代化、法治化逐步迈进的当代中国,谁能容忍别人比自己在人格上、在法律地位上高一等呢?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明确宣告: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那些自视为“特殊公民”的人难免南柯一梦了。
谁也不是“特殊公民”。这一理念,也在近年来日益深入的反腐倡廉工作中得到诠释。近年来因腐败落马的一些官员,往往显示出资历深、职位高的特点,有的甚至权倾一时。即便如此,中央在掌握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后,果断采取措施进行查处。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贯方针和鲜明态度,充分说明了在我们的党和国家,“特殊公民”不会被允许存在。
众多高官因腐败落马的案例,也警示那些正在或者妄图将自己包装成“特殊公民”的人——只要你违法乱纪,无论你是谁,无论你担任多么重要的领导职务和身处多么特殊的工作岗位,都不会得到姑息,一样照查不误。
当然,为防范党的干部被权力腐化剂侵蚀,深入推进党建这一系统工程,对我们而言也已刻不容缓。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都对此作出了重要部署。相信随着党的建设更加科学化,“特殊公民”存在的土壤将被铲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