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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警方刑拘
3名“跳桥秀”人员

  新华社广州11月13日电 (记者 孔博)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13日通报,广州警方对日前在广州海珠桥集中上演 “跳桥秀”、造成交通堵塞的人员作出处理,情节严重的3人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而被刑事拘留,4人因扰乱公共秩序而被行政拘留。

  据广州警方介绍,11日17时许,佛山市顺德区某制衣厂的多名工人因与厂方发生纠纷,相约到广州市的海珠桥集中上演“跳桥秀”,其中何某不听劝告爬至大桥顶部,导致海珠桥周边路段交通堵塞。经民警、消防官兵多番劝告,至19时许何某才被劝下桥。

  广州警方表示,对爬桥的叶某(女,广东韶关人)、黄某(女,江西人)和提议爬桥的雷某(女,广东佛山人),因其行为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而依法进行刑事拘留;对爬桥的何某(女,广东韶关人)、彭某(男,四川人)、林某(男,湖北人)、曾某(女,湖北人),因其扰乱公共秩序而依法行政拘留。

  广州警方表示,“跳桥秀”并非反映各种诉求的合法途径,需要帮助或解决问题的,应该选择合理、合法的方式方法去表达,不能以扰乱公共秩序为代价。警方对任何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都将坚决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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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跳桥秀”人员
2009-11-14 48256F32002924A64825766D0050F118[A1-新华社记者≈B1-应霁民] 2 2009年11月14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