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举对于遏制公款吃喝大有裨益
“凌云时装6068”:好!是得整治了,把公家的钱当成他们肆意挥霍的资本,这样的“败家子”赶快下台。
网友“农民工牌手”:长期以来形成了这样一个概念:吃喝不是罪,不进腰包不是罪。事实上这是一个极其错误的观点。如果把纳税人辛辛苦苦缴纳的税款用来胡吃海喝,当然是一种极大的罪过。
网友“clang1226”:将公款吃喝认定为贪污款,并以贪污罪论处,这大约在国内司法实践中是第一次,此举对于遏制公款吃喝,大有裨益。
网友“尼溪”:长期以来,虽说人们对公款吃喝深恶痛绝,可痛归痛、恨归恨,到目前为止,也只见到一些应时的说了等于没说的防、堵性的规定条文,而无一项法律规定,一直属法律管辖以外的灰色地带。
网友“250250”:在此问题上,确实还有很多细节需要推敲,比如怎样区别公款吃喝和正常公务接待,如何提取证据,在集体公款吃喝时如何区分责任等。但对于公款吃喝入罪,并不能因此裹足不前。实际上,各种禁止公款吃喝的规定、公务接待的标准,相当明确,只要能做到公开、透明,将公务消费“晒”出来,界定、取证、究责的难题,也就不难解决了。
(本报杭州11月12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