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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经济新闻

浙江省浙商资本投资促进会表示——

诚邀山西方面共商良策

  本报杭州11月10日讯(记者 苏靖)今天,身陷山西煤矿困局的浙江煤老板再次行动:他们的“娘家”——浙江省浙商资本投资促进会,邀请山西省有关方面本月18日来杭州参加“地方产业政策延续性与企业投资信心研讨会”。浙商资本投资促进会秘书长蔡骅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还没有收到对方书面回复函件,但在电话联系时,对方已表示会来杭参加会议。

  在发出邀请函同时,他们还向国家有关方面寄出了一份《建议书》,要求对山西省政府出台的关于煤矿整编的规范性文件内容进行审查。这份由法律顾问操刀的《建议书》,对当地决定煤矿兼并重组事件的两个文件与国务院相关文件进行了对比,认为有些条款可以商榷。

  浙商资本投资促进会表示,对于山西省大刀阔斧进行的煤矿征收的总体目的和方向并不怀疑,但是对其具体手段和措施的合理合法性表示质疑。他们提出,我国的煤矿最早都是国有企业开采,各地小国营、小集体煤矿后来大量涌现,鼓励、吸引外来民间资本投资矿业,进行采矿权有偿出让,均有法律和政策的依据。

  浙商与山西省的讨论重点是:对于这些民营煤矿的征收补偿,不符合法律和政策的相关规定。比如,对于合理的煤矿生产规模,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整合后矿井规模不低于30万吨/年,新建矿井规模原则上不低于60万吨/年,回采率不低于国家规定。而山西省的相关文件提出,到2010年底,兼并重组整合后煤矿企业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吨/年,矿井生产规模原则上不低于90万吨/年。文件中规定的煤矿生产规模,超过了国务院批准的山西省在2006年确定的合理规模。

  山西省这一做法的后果是,包括浙商资本在内的一大批原来鼓励的外来民间资本投资的,符合国家文件要求、有合法证件的、规模在30万吨以上300万吨以下的煤矿,面临被强制收购兼并局面。

  促进会在自己的网站还设置了问卷调查,记者查看了一下,发现绝大多数参与调查者认为山西煤矿强制收购补偿不合理,煤矿整合方式对地方政府诚信的影响是打击信心,对企业投资会产生消极影响。

  蔡骅告诉记者,请山西省政府有关部门来杭州与这些律师、专家们沟通,并不是要给他们提什么要求,只是特别从法理的角度提出意见。这也关系到一个地方产业政策的延续性,和企业的投资信心问题。


浙江日报 经济新闻 00006 诚邀山西方面共商良策 2009-11-11 48256F32002924A64825766A003BBE47 2 2009年11月11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