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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得大于6800平方米。其他有关规划参数详见三门县建设规划局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及地块规划红线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竞买。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09年11月26日16时止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该地块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如竞买人不足三家时,则转入挂牌出让程序(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出让公告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公证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11月26日8时至16时止,到三门县国土资源局七楼土地利用科708室(浙江省三门县海游镇湫水大道8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不计息)及报名费,获取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26日16时前(以我局财务科出具的保证金发票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9年11月26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公开出让的时间及地点:详见出让文本。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须携带并提供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影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竞买者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及法人印章,申请办理竞买手续。
(二)委托竞买的,须经竞买人住所地公证部门办理有关授权委托公证手续。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缴付方式及动竣工时间详见出让文本和我局网站。
(四)如竞得人竞得该地块后,由三门县旧城改造办公室无偿回购住宅套房60套,住宅套型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20平方米,住宅套型建筑面积共计8000平方米;商业用房6间共计建筑面积640平方米(底层临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和相应第二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各要求320平方米)。回购部分具体要求详见出让须知。
(五)竞得人须在本县登记注册房地产开发企业后,方可开发受让地块。
(六)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通知,届时以变更通知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土地利用科
联系电话:(0576)83332649
联 系 人:林先生 王先生
三门县国土资源局网站
(http://www.smgt.gov.cn/)
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三国土告字【2009】18号
经三门县人民政府批准,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三门县海游镇人民路(原县招待所区块)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2009年11月6日
地块编号 出让地块
总面积 (m2) 出让地块总
建筑面积(m2) 地块
用途 使用
年限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起始价
(万元) 增价幅度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层数
三门县城
A-06地块 5367 18785 商业
住宅 40年
70年 3.0~3.5 40%~50% 10% 建筑层数不超过18层,后檐口高度不得超过60米 4500 10万元及 10万元的整倍数 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