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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首次发布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证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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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11月4日电 (记者 赵晓辉 陶俊洁) 中国证监会4日发布《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行为准则》,从依法监管、勤勉尽责、公正廉洁、保守秘密、回避等五个方面对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了约束。

  针对业界反响较大的证监会官员离职后到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任高管的情况,准则明确“工作人员离职后,在规定期限内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回避规定,不得违反规定在监管对象中任职”。

  据介绍,证监会领导人员离职需要在三年“冷冻期”满后方能在监管对象中任职,一般人员的“冷冻期”为一年。

  准则还规定,工作人员不得在监管对象以及其他营利性组织兼任职务;未经批准,不得在社团等非营利性组织兼任职务,经批准担任职务的,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根据准则,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关于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买卖股票和从事期货交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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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5 48256F32002924A64825766400465127 2 2009年11月0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