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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财税之窗

有纳税纠纷找“老娘舅”

萧山国税设立服务争议诉求协调中心

  “增值税发票使用办法明确规定,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近日,在萧山区国税局二楼,工作人员倪建根耐心地向纳税人老张解释法律法规。就在几分钟前,老张由于不清楚办税条例,与工作人员起了误会。经过倪建根的详细说明后,没过多久,老张紧缩的眉头舒展了。

  倪建根所在的岗位,叫服务争议诉求协调中心,是萧山区国税局新近设立的,以确保服务争议发生时,纳税人能及时找到争议可供诉求调解的渠道。协调中心成立后,要求工作人员在发现出现纳税服务争议时,主动陪请纳税人到二楼服务争议诉求协调中心寻求诉求帮助。同时,争议协调员要善于倾听纳税人诉求,仔细问明争议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为做好客户复访工作,服务争议诉求协调中心还需要对受理的每项诉求都一一进行电话复访,以进一步拉近与诉求纳税人之间的距离,不断提高萧山国税工作的满意度。

  目前,服务争议诉求协调中心已解决了多起纳税纠纷,被纳税人们亲切地称为国税局的“老娘舅”。

  (姚楠 楼曙峰)


浙江日报 财税之窗 00011 有纳税纠纷找“老娘舅” 2009-10-30 浙江日报000112009-10-3000032 2 2009年10月3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