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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万家灯火

是借“舶来品”名头要钱,还是国人需要与国际接轨——

小费,你能掏得心甘情愿吗

本报记者 陈 惠

  日前,“深圳导游薪酬制度”正在酝酿改革,该试行方案明确规定,允许导游合理加收导游服务费,也就是通常所谓的“小费”。

  小费“转正”的消息一出,立刻引来一片议论之声:小费是要游客自愿还是强制交付?小费的多少是明码标价还是自由决定?至于小费对破解导游行业的种种潜规则是否有效等话题更是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薪酬缺陷让导游叫苦

  “起得比鸡早,吃的比鸟少,干的比驴累,想的比妈多。”工作六年了,江红至今单身一人,毫无规律可言的生活吓跑了很多小伙子。在她身边,也有不少同事,因为无法兼顾家庭被迫劳燕分飞。

  “你要随时做好应付最糟情况的打算。我经常在等火车、等飞机的时候盘算,如果晚点要去哪个酒店,如何重新安排就餐,延误行程怎么办。如果一天平安无事,心里又在为下一天惴惴不安。”

  “没有基本工资、没有福利待遇,没有社会保障。导游的收入总是敏感话题,可是有多少人知道,很多导游其实是地道的三无人员。”江红倒起了苦水,从事阳光行业的收入却不阳光。

  目前,导游业有条不成文的“潜规则”,导游的薪酬不包含在明码标价的团费里,其服务的旅行社也因此不支付其报酬,导游的主要收入来源于景点门票、购物等旅游项目的回扣。 

  特别是旅游淡季时,为了抢夺客人,旅行社往往以低于成本价甚至零团费吸引客人,导游还要承担旅行社报价中亏损的部分。这些“畸形”的报酬体系使得导游经常与游客发生矛盾。

  正是在这种薪酬体系之下,一边是游客认为自己明明已经交了团费,导游没理由再从自己身上赚钱;而另一边导游却觉得自己挣的就是带团的劳动报酬,游客没理由不买账。

  对于这份职业,当初心怀大志的那位小姑娘早已不存在,今天的江红只求游客少一些敌意,多一些理解。

  业内人士认可小费有理

  “如果允许导游合理加收导游服务费,解决了导游的后顾之忧,相信大部分导游肯定会在提升自身服务质量上下功夫。”采访发现,导游们对此消息欢呼雀跃,并期盼这一试行方案早些出台。

  “旅游业要健康发展,必须保证导游的正常收入,根本解决办法,要么让导游真正成为旅行社的员工,拿工资,但眼下还不可能做到这一点。要么让小费合理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遏制导游吃回扣等现象。”杭州一家旅行社的负责人提出这样的观点。

  “尽管是否该收小费还未定论,但身为一名普通导游,我更希望自己的劳动能得到别人的认可和尊重。”梁帆更看重游客们的态度。以往导游与游客之间总是猜疑,他希望“小费制度”能够弱化彼此之间的敌意,公开化收入比拿回扣要舒心很多。

  杭州某涉外酒店的负责人认为,“既然餐厅、酒店一直收取10%的服务费,而导游合理收取服务费,也有利于提高客人对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 

  在旅行社一楼大厅,游客汤先生认同支付导游“小费”的消费方式。“这在外国是很正常的做法,大凡有出境旅游经历的游客都知道,一般都明码标示着每天每人小费多少。”

  掏“小费”百姓普遍难接受

  在服务场所给小费尽管不算啥新鲜事,但导游小费纯属“舶来品”,在国内一直处于灰色的非合法地带。记者翻阅了相关旅游管理办法,发现其中就有一条明文规定——禁止导游收取小费。 

  记者在网上发布一则调查发现,过半的网友持反对态度。

  “给不给小费是游客的权利,不应该成为一种义务。团费里已经包括了导游服务费,再允许收取小费,这不是重复收取游客费用吗?”四成受访者提出疑问。

  也有人认为,“这种靠确定小费为合理收入来稳定导游情绪的做法,跟导游强行要游客购物,进而吃回扣,几乎是异曲同工。”

  “如果监管力度不加强,即便导游收了小费,恐怕也不会主动放弃回扣,旅行团变‘购物团’的问题还将继续存在。”有专家提出,为避免出现“收了小费却不提供相应服务”情况的出现,旅游也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投诉系统,旅客可投诉收取小费但服务质量不好的导游,并在证件审查、带团资质等方面做出限制。

  怎么收也是争议焦点

  李小玲从事旅游行业9年,她认为,外国人送小费是由心而发,是根据服务质量、按照自己的衡量标准,作为答谢为自己提供服务的人员一种“报酬”。而 “而中国式的导游‘小费’,是报酬体系里的构成部分,因此小费的收取规定必须清楚明确。如果允许收取小费作为导游的合理收入,就应该强制性收取。”

  专业驴友宋文吃了不少“黑心导游”的亏,他认为,如果一定要实行小费制度,那应与国际接轨,不能强行统一价格给,也不能由着游客自愿。可以定3个标准,分3等让游客来选择给付不同价格的小费,如一等30元、二等20元、三等10元。这样既不会收不到小费,又促进了导游的服务水平,游客也有了回旋余地。

  “如果导游可以名正言顺地收取‘小费’,那游客又该给多少,有没有什么具体的标准可循呢?”许多网友提出了“明码标价”。网友“coco”认为,“如果这项收入是明码标价,并且在我参加旅行社安排的线路之前就告知,我觉得问题不大。”这样的表态相当具有代表性。 

  “小费”文化遭遇“水土不服”

  小费,源于18世纪英国伦敦,当时酒店的饭桌中间摆着写有to insure prompt service(确保及时的服务)的碗。顾客将零钱放入碗中,将会得到招待人员迅速而周到的服务。把上面几个英文单词的头一个字母联起来就成了tips,译为小费。

  “小费制作为商业社会的国际惯例,不但是商家和顾客互相尊重的表示,也让顾客拥有评判主动权,有利于服务行业的良性竞争。”浙江大学经济系老师介绍。

  据了解,不同国家对于小费的收取有着千差万别的惯例。大致有如下几种:其一,顾客给多少就收多少,比如泰国。其二,小费标准有具体的比例,例如瑞士的司机可以按明文规定收取车费10%的小费;法国服务性行业可收不低于价款10%的小费;美国小费一般来说是消费的10%至15%。当然,也有严禁不准收取小费的,新加坡、澳大利亚都是如此。

  中国是一个没有“小费”传统的国家。不少网友认为,小费是与一种贵族文化联姻的一种习俗,在中国根本没有文化基础。

  有专家指出,在国内的传统消费思维中,如果用“小费”作报酬,较少有对服务者感激和赞赏的心情在里面,而获得多少服务上的回报成为唯一的权衡标准。对于导游而言,“小费”收入的多少也可能只是自己服务水平量入为出的标准。这就会让人产生一种担忧,小费制度实行后,会“惯坏”导游,使其养成看人下菜碟的毛病——对给小费的人好好服务,对不给的人敷衍了事。此外,导游“小费制”也有可能演变成为“必须给”的局面,将加重游客负担。 


浙江日报 万家灯火 00014 小费,你能掏得心甘情愿吗 2009-10-29 48256F32002924A64825765C002794D5[A1-陈惠≈B1-庞承≈B1-沈宇翔] 2 2009年10月2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