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石化建材集团原董事长王先龙上诉被驳回
省高院维持
无期判决
本报杭州10月26日讯(记者 黄宏 通讯员 张兴平)近日,省高院二审审结了省石化建材集团原董事长王先龙贪污、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金如朋、郑瑜明、张瑞祖贪污一案,裁定驳回王先龙、金如朋、张瑞祖的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这个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今年8月20日,衢州中院对王先龙案作出一审判决,并以贪污罪、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王先龙无期徒刑,金如朋、郑瑜明、张瑞祖有期徒刑不等。王先龙、金如朋、张瑞祖不服判决,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