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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盐土告字(2009)016号
经海盐县人民政府批准,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09-7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地块位于武原镇滨海大道西、闻琴路北、城东路东、城北东路南;
2.地块现状:自然平整;
3.地块净建设用地面积56938平方米(合85.4055亩);
4.规划用途:居住兼容少量商业用地;
5.地块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6.规划用地指标:容积率2.0~2.5,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30%。具体规划要求以规划部门出具的盐城规条武字(2009)第046号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二、申请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可申请参加。该宗地块只可单独申请(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2.挂牌文件领取时间:2009年10月22日至2009年11月9日15时(节假日除外)。地点: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3.挂牌报名时间:2009年10月23日至2009年11月9日15时止(节假日除外)。地点: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报名时请根据挂牌文件要求递交相关报名资料及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支付凭证。
4.挂牌报价时间:2009年11月3日8时起至2009年11月12日15时整止。
挂牌报价截止时,若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已报价的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进入现场竞价程序。
5.本次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50万元/亩,竞买人报价必须高于起始价且每次加价幅度均不得低于人民币10万元/亩(或其整倍数)。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且不设底价。
挂牌地点在海盐县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6.竞得后,竞买保证金可抵冲出让金,出让金交付期限详见须知及出让合同;未竞得的,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虽已报名但不参加竞买或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收款单位:海盐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户)。
开户银行:
1.中国银行海盐县支行,
银行账号:860023905608094001;
2.中国建设银行海盐县支行,
银行账号:33001637135050003161;
3.中国工商银行海盐县支行,
银行账号:1204090029049382474;
4.中国农业银行海盐县支行,
银行账号:360101040008641。
三、其他相关事项,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须知。
联系地址:海盐县国土资源局
(武原镇枣园西路178号)
联 系 人:宋先生 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3)86116896 86116897
海盐县国土资源局
2009年10月14日
挂牌出让地块区位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