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
胡锦涛发表重要讲话
据新华社北京9月29日电 (记者 孙承斌 李亚杰) 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29日上午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新形势下,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扎扎实实做好民族工作,大力促进我国各民族在社会主义大家庭中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奋力开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不断形成实现国家兴旺发达、人民幸福安康的强大力量,不断形成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强大力量,不断形成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的强大力量。
党和国家领导人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出席大会。大会由温家宝主持。
大会首先表彰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为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颁奖。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宣读了《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包头市人民政府等739个模范集体、周晓红等749个模范个人受到表彰。
在热烈的掌声中,胡锦涛发表了重要讲话。胡锦涛强调,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各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我国每一个民族都是祖国大家庭不可或缺的重要成员,我国每一个民族都为中华民族发展壮大作出了重要贡献,我国每一个民族都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只有56个民族拧成一股绳,中华民族才能拥有强大民族凝聚力,才能不断创造历史伟业,才能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挑战,才能维护祖国统一安全,才能巍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胡锦涛就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出4点要求。第一,进一步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显著加快民族地区保障和改善民生进程,让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第二,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总结和发扬成功经验,探索和创新工作思路,不断丰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内涵、创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活动。第三,进一步动员全社会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第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领导,不断提高驾驭和解决新形势下民族问题能力,推进民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大会开始前,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等会见了全体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