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发布指导意见——
甲感疫苗师生优先接种
据新华社北京9月23日电(记者 周婷玉 刘奕湛) 卫生部23日发布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就疫苗的使用、预防接种的实施等给予了明确规定。
指导意见指出,根据目前的资料,疫苗适用人群的年龄为3岁以上人群。优先考虑的人群为:关键岗位的公共服务人员、学生及教师、慢性病患者等。卫生部将根据国内外孕妇人群临床实验进展,适时提出其疫苗使用意见。
在接种地区方面各地可优先考虑在疫情较重、人口密集、人口流动性大的地区开展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
据新华社北京9月23日电 在卫生部与中国疾控中心23日联合举行的秋季流感防治媒体通气会上,中国疾控中心免疫中心主任梁晓峰表示,考虑到安全性,目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仍属于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的禁忌群体。
除此之外,梁晓峰指出,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禁用人群还包括,对鸡蛋或疫苗中任何其他成分(包括辅料、甲醛、裂解液等),特别是卵清蛋白过敏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感冒和发热者;格林巴利综合征患者;未控制的癫痫和患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严重过敏体质者,对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年龄小于3岁者以及医生认为不适合接种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