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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国内要闻

扁家刑期引质疑

罚金远低于犯罪所得,仍可能逍遥度日

  本报讯 据央视报道 扁家弊案一审宣判后,外界对于判重判轻各有看法。有民众和法界人士认为,罚金远低于扁家的犯罪所得,陈水扁一家未来仍有逍遥度日的可能。

  台湾媒体报道,扁案一审宣判后,陈致中曾向友人表示,法官判得太重了,他与黄睿靓从来没有不法所得,也不可能负担巨额罚金。

  不过,有不少民众和法界人士并不如此认为,因为除了扁家最早曝光在海外的7亿元(新台币,下同)和后来的5.7亿元外,还有两笔资金被瑞士检方冻结,迄今仍未解冻汇回特侦组指定的专户。另外,根据吴淑珍向特侦组的供述,过去20位企业家送给扁家的钱就有12亿元,还有为数不详的钻石、珠宝,甚至还有特侦组迄今难以突破的扁家日本密账。

  到底扁家海外密账有多少?外传的数额有50亿元甚至百亿,但迄今都没经过进一步证实。而经过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的认定,扁家在贪污案中,犯罪所得超过8亿元,加上被追缴的犯罪所得6亿多元,共计须支付罚金14亿余元,但仍低于扁家的犯罪所得。

  对于陈水扁一家的刑期,有法界人士分析认为,即使陈水扁被判无期三审定谳,他仍有可能用隐藏的海外巨款赞助民进党候选人,以寻求在2012年或2016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中获胜,进而获得假释、缓刑,甚至特赦。

  吴淑珍也可能因为身体不好生活无法自理,不用入狱,而是以电子脚镣监控,或指派警察定时查访、不定时突检的方式“在家服刑”。

  另外,陈致中只被判2年6个月,黄睿靓更是被判缓刑,这样形同陈水扁一家未来仍有享受巨款的可能。


浙江日报 国内要闻 00004 扁家刑期引质疑 2009-09-14 48256F32002924A648257630004BF24C[B1-霍建虹] 2 2009年09月1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