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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政治与社会新闻

机关工作人员“醉驾”
首次曝光

1个月来,我省共查处“醉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4人,执行拘留42人

  本报杭州9月8日讯 (记者 余勤 通讯员 赵军 谢佳) 今天,省公安厅首次对醉酒驾驶的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曝光。省公安厅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进一步震慑那些心存侥幸的“酒司机”,并警示顶风违法的驾驶人,一经发现,有关部门坚决公正、从严处罚,绝不手软。

  据介绍,1个月来,我省先后查处酒后驾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9人,其中醉酒驾驶44人,执行拘留42人(未拘留的2名为当地人大代表,现正在执行相关法律程序),拘留执行率达95.45%。被查处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人大代表、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公安民警。

  该负责人介绍,这4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涉及醉酒驾驶已被抄告同级纪检监察部门,除了交警部门的处罚外,他们还要面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关管理规定的处理。“我们得到的反馈是,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已受到单位的行政处罚,被撤销了职务。”他说,44人中有少部分隶属公安系统,根据公安部“五条禁令”规定,他们将被辞退。

  数据显示,1个月来,严查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取得了良好效果,8月7日至9月6日,全省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减少416起,下降20.9%,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81人,下降18.88%。特别是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得到了初步遏制,同比减少7起,减少死亡31人。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全省每天查处酒后驾驶起数在500起左右,与最高时期每天查处近800起相比,明显减少,说明广大驾驶人的安全意识正在逐步提高。

  

  

  部分被曝光“醉驾”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单

  8月10日,杭州江干区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祥符派出所民警许某(借调到政府其他部门工作)醉酒(酒精检测为1.0mg/ml)驾驶,予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

  8月16日,缙云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在处理事故中,发现该县东渡镇政府(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朱某醉酒(酒精检测为2.96mg/ml)驾驶,予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

  8月24日,湖州市交警支队查获湖州市吴兴区月河街道人武部长费某醉酒(酒精检测为1.70mg/ml)驾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等三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拘留15天、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8月26日,文成县交警大队大峃中队查获该县侨办公务员周某醉酒(酒精检测为1.59mg/ml)驾驶,予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

  8月29日,上虞市交警大队查获该市国家税务局工作人员李某醉酒(酒精检测为2.13mg/ml)驾驶,予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另因李某在现场驾车逃离并冲撞执勤人员,已构成妨碍公务,被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两案合并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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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9 48256F32002924A64825762B004E5954[A1-余勤≈A5-赵军 谢佳≈B1-郭晓伟] 2 2009年09月0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