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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本省要闻

  实践科学发展 推进公共财政

  ——我省公共财政政策系列解读(之二十六)

  ·部门资讯·

  2008年,我省开始实施新一轮“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目标是至2012年,围绕“村道硬化”、“垃圾处理”、“卫生改厕”、“污水治理”和“村庄绿化”等方面的建设内容,力争使全省绝大部分村庄的环境得到整治。2008~2012年,全省要完成21342个待整治村建设、提升5000个已整治村污水治理水平的工作任务。省财政对村庄整治建设项目实行以奖代补,对一、二、三类县的村庄整治建设项目实行有差别的以奖代补。对列入待整治村建设年度计划行政村的村庄整治建设项目,一、二、三类县每村省财政分别补助15.4万元、12.2万元、8万元;对列入已整治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计划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二、三类县每村以奖代补6万元、5万元、4万元。村庄整治建设项目启动建设时,省先安排40%的以奖代补资金,待考核验收合格后,再安排其余的以奖代补资金。考核验收不合格的,暂扣60%的剩余补助资金,待整改合格后再予以补助。按照各级安排到一个待整治村的补助资金不少于24万元、一个已整治村的补助资金不少于10万元的要求,除省补资金以外,剩余补助资金由各市、县(市、区)落实。2008年,省财政共安排“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专项资金4亿元,全省共完成环境综合整治村3395个、污水治理提升村1040个,超过年度计划数的11.8%,受益农户169万户。

  点评:农村环境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活和生产。政府对农村的环境整治是政府对农村提供的一种公共产品,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我省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农村环境,表明政府对农村发展和农民切身利益的重视。该政策所采用的“以奖代补”创新做法,既有助于对整治建设项目的有效控制,又能调动各村整治的积极性。从2008年的实践看,确实提高了政策实施的效率。

  支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

  关键词:

  (本期点评: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郑备军)

  为加快推进全省城镇集中供水向农村延伸工程建设,切实解决全省城市周边广大农村居民的饮水问题,2007年省财政专门设立“浙江省城乡供水一体化专项资金”,按照“突出重点、以奖代补”和“统一标准、按年下达”以及对欠发达地区(海岛)适当倾斜的原则,支持全省城镇集中供水向农村延伸工程建设。专项资金补助范围为全省范围内已列入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计划并在当年度组织实施的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县城或国家级重点镇和省级中心镇供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以解决农村居民饮水问题的建设项目。凡属于城乡供水一体化专项资金补助范围的建设项目,视年度专项资金安排额度,欠发达地区(海岛)按新增农村受益人口不超过50元/人的标准,其他地区按新增农村受益人口不超过30元/人的标准进行补助,目前已累计安排补助资金1.4亿元,受益人口累计415.32万人。

  点评: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保障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我省安排专项资金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表明了政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和谐发展的决心。

  我省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坚持“突出重点、以奖代补”和“统一标准、按年下达”以及对欠发达地区(海岛)适当倾斜的原则,可以提高政策实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而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的进程。

  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关键词:


浙江日报 本省要闻 00002 2009-08-20 浙江日报000022009-08-2000029;浙江日报000022009-08-2000030;浙江日报000022009-08-2000032;浙江日报000022009-08-2000034;浙江日报000022009-08-2000035;浙江日报000022009-08-2000036;浙江日报000022009-08-2000037;浙江日报000022009-08-2000038;浙江日报000022009-08-2000039;浙江日报000022009-08-2000040 2 2009年08月2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