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14版:万家灯火

旅美学者给本报打来电话,说说——

纽约这样惩罚“酒后驾车”

本报记者 陈洪标

  

  

  8月15日起,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行为”。在为期两个月的专项行动中,将“让酒后驾车成为不能碰的高压线”。然而,有人依旧顶风作案,有人侥幸认为过了风头就好。

  “国内酒后驾车是犯了罚,罚了又犯,一而再,再而三,不像一些汽车交通发达的国家,只要抓到你一次,你就再也不敢犯第二次了。”三年前,上海籍的旅美学者沈克明先生曾介绍过纽约的交通违规惩罚政策,最近,他给本报打来越洋电话,想跟我们说说纽约警方怎么处理酒后驾车的。

  他管的楼里

  有个酒后驾驶教育班

  沈先生是纽约物业管理专家,同时着力研究美国的“政策与管理”,把美国先进的现代管理的理念介绍给国内有关部门。2007年,纽约市管理小贩小摊的经验介绍,给上海市调整城管条例带来了启示。8月16日晚上10点半,记者通过电子邮件预约采访了沈先生。

  沈先生在纽约管理一栋商业楼,楼内有一个课堂,是纽约市交通局主办的酒后驾驶人教育班,每天有几十人来报到上课。法律规定,驾驶员的酒精含量超过0.08%,即构成“酒后驾车罪”, 列入个人档案记录。第一次被查到,吊销驾照6个月,罚款500~1000美元,进教育班学习;第二次罚款提高到1000~2000美元,判入狱一年;第三次罚款提高到2000~10000美元,判入狱七年。

  一次酒后驾驶

  林林总总付出6000美元

  沈先生认识教育班里一名叫山姆的学生。山姆是在参加同学的婚礼上,因为高兴喝了一点酒,开车回家的路上,轮胎爆了,下车换备用胎时,正好警车过来,问他在干啥?山姆一开口,酒气冲天,警察立即开了一张罚单,并打电话请警局的拖车把山姆的车拉走。

  两个星期后,山姆收到法庭的传票。在法庭上,法官听完警察的陈述与山姆的答辩后,被轻判罚款单500美元,吊销驾照6个月和参加酒后驾车教育课学习。

  酒后驾车教育课,两星期上六堂课,学费260美元得自掏。每天要签到,六堂课上完要通过考试,虽然只有十道是非题,不争气的山姆因英文差,十道题错了六道。耽搁了一星期,山姆又掏了260美元,进行第二次学习,这次是通过了。

  在驾照被吊销的6个月里,山姆因为不能开车,上下班要花5个小时坐火车转汽车,为此多花了1200美元的车钱。6个月的吊销期到了,山姆重新申请,到警察局的指定停车场提车,取车时,工作人员给了山姆一张3600美元的账单,是每月高达600美元的管理费。

  麻烦的事还在后头,车取出来后,交通局要山姆到指定修车场装“点火连锁系统”,每次开车,山姆先要向感应器呼一口气,酒精含量低于标准后车辆才能发动。这个“指挥”发动机工作的“点火连锁系统”需要他支付400美元。而且要一年后,在山姆没有发生任何违章的前提下,向交通局提出申请,经过核实后拆除。

  这样一次酒后驾车,山姆前前后后总共花了约6000美元,还被记了5个点,影响到下一年的保险费。

  抹不去的污点

  后期惩罚更让人害怕

  山姆说,这次教训给他的不单单是6000美元的开支,而且一系列的麻烦在等着他。

  因为一次酒后驾车,山姆的个人档案、信用记录、犯罪污点等等,都出现了不良记录。

  山姆所有上课的记录都被交到纽约司法局备案,如果发现有逃课,山姆就将以E级重罪被起诉,最终将面临到社区服务60天的惩罚。所以,班里没有谁胆敢逃课,因为自己所要付出的违法成本实在是太高了。

  还有,比如那个“点火连锁系统”,你可以不装,没有人强制你,你也可以装了自行拆除,但是,你这样做了,就会遭到E级重罪的起诉,你就会付出更大的代价。

  这还只是酒后驾车被警察查到的后果,如果是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是撞到路边的树木、建筑、公共设施,还是撞伤人或者发生死亡事件,都将面临刑事处罚。那可不是一般的麻烦,会面临长达一至五年的各种诉讼。

  沈先生曾经在纽约的法院作为陪审团成员参加过这方面的案例审判。他告诉记者,表面上看纽约州对第一次酒后驾车者只是“吊销驾照6个月,罚款500~1000美元,进教育班学习”,实际上最让人害怕的是后面的各种处罚措施,一环接一环,你都得照做,否则后果更加严重。而且每个环节都很具体,很细化,这就是它最严厉的地方。

  “在我们国内,对酒后驾车行为的处罚,也有罚款和扣证,但是仅限于此,而且处罚也不一定能到位,成本又很低,后面也没有很具体很细化的相关惩罚措施。我觉得这是关键所在,是不是有所变化。”沈先生说。

  国内“酒后驾车”为什么刹不住

  8月15日起,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行为”。从这两天的情况看,顶风违法的酒后驾驶者仍有不少。

  “真正的原因是法律本身对酒后驾车的处罚太轻,付出的违法成本不足以对驾车者起到威慑的作用。”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魏勇强律师,因为做过胡斌案原告的代理人,对《交通法》和《刑法》中和交通肇事相关的条款,有过系统深入的研究。他告诉记者,无论这次全国行动的“四个一律”,还是我们省里的5条常态严管措施,按照目前现有的法律确实是到了极限,是最严厉了。但是,究竟严厉到了什么程度?

  醉酒驾车最重不过是行政拘留15天,罚款2000元。酒后驾车就更轻了,酒后驾车未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的,处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而且认定酒后驾车的标准也很低,并不是喝了酒就是酒后驾车了。

  而发达国家对酒后驾车的认定要求非常高。比如,瑞典,规定饮酒驾车的酒精含量为2mg/100ml,德国3mg/100ml,在美国,一般人为8mg/100ml,开营运商业车辆的要提到4 mg/100ml,对18周岁至21周岁的青少年要求最高,酒精含量提到2mg/100ml,与我们的标准相差10倍之多。

  “许多汽车业发达的国家,只有酒后驾车的法律概念,没有醉酒驾车的法律概念,更不是等到醉酒开车造成他人死亡才处以重刑,而是对酒后开车的处治就很严厉,将事故隐患降到最低。”

  “现在我们的《刑法》对交通肇事罪的法律认定,还在沿用1979年的法条。”魏勇强说,用30年前的法条来惩处交通肇事罪,本来就已经远远滞后于现实生活。

  大家都认为酒后驾车、飙车等撞人致死的行为理应罪加一等,结果是与法无据。30年前私家车不普及情况下,这种酒后驾车、飙车撞人致死等情况很少,当时的法律自然也没有这些条文,即使按照后来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释,对“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也仅仅“被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我国拥有全世界1.9%的汽车量,其中汽车引发的交通死亡事故已经占到全球的15%,死亡率“排名”世界之首。此外,我国目前万车死亡率为7.6,而在日本以及欧美一些发达国家,万车死亡率平均控制在2至3之间。仅2009年上半年,就有10.7万起交通事故。这一数字的背后,酒后驾车为一大元凶。

  最近一段时间,数起酒后恶性交通肇事导致重大人身伤亡的案件曝光,引起了法律界的反思。为此,有专家认为,从执行层面而言,对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前期处罚太轻,后期惩处法律又滞后,导致酒后驾车等行为屡禁不止,对当下的中国社会而言,既要做好事前预防,又要加快立法步伐,这样才能刹住酒后驾车的歪风。


浙江日报 万家灯火 00014 纽约这样惩罚“酒后驾车” 2009-08-20 48256F32002924A6482576150059C61D[A1-陈洪标≈B1-沈宇翔] 2 2009年08月2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