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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政治与社会新闻·文教科卫新闻

推出时曾轰动一时,半年多过去了却收效甚微

椒江立体斑马线遭遇尴尬

  本报讯 (记者 金毅 椒江区报道组 金志良) 去年底,台州市椒江区交警部门在国内首次推出立体斑马线,曾轰动一时。半年多过去了,这条立体斑马线效果如何?日前,台州椒江交警大队负责人坦言,效果一般,他们不打算推广。

  去年12月,椒江交警部门首次在该区解放路的一条斑马线粘上蓝、白、黄三色彩条,推出“立体斑马线”。当时,不少司机反映,立体斑马线视觉冲击力较强,司机从很远的地方就能看到,可以起到提醒的作用。

  然而,没想到的是,半年来,“立体斑马线”效果不尽人意。市民钱先生表示,和走别的斑马线差不多。经常开车经过斑马线的司机林先生也直言“现在没感觉”。有些市民认为,他们在过马路时往往去看斑马线,而不去注意周围的车辆,这可能会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他们同时质疑,这到底是城市风景,还是一场“秀”。也有的市民说,道路交通安全标志应规范、稳定、统一,无论是图形还是色彩,都不能随意更改,否则会给驾驶员、行人的识别造成混乱,酿成交通事故。

  台州椒江交警大队指导员周江萍坦言,相对于平面斑马线而言,立体斑马线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但应理性地看待“个性化”斑马线,在斑马线上画上爱心、各式图案,具有宣传价值,但实际效果并不佳。“黑白相间的斑马线其实挺醒目,本身也没有缺陷,关键是要在交通中树立行人优先,斑马线前减速让行的理念。”  

  如何看待“个性化”斑马线?建纬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主任陈沸律师认为,各地设立“个性化”斑马线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斑马线也即人行横道线作为交通标线,有国家标准,也应统一。


浙江日报 政治与社会新闻·文教科卫新闻 00009 椒江立体斑马线遭遇尴尬 2009-08-17 浙江日报000092009-08-1700016 2 2009年08月1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