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规范行政执法
“自由裁量权”
今年7月,广州市政府出台了《广州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并在市城管局、规划局等5个部门开始试行。该规定预示着该市9782项行政执法行为将逐步细化,以最大限度地压缩执法人员手中的“弹性空间”。这是全国第一部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地方性政府规章。
经过一个多月梳理,初见成效。广州市法制办执法监督室魏富忠处长介绍说:“广州市各级行政执法主体实施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共有2603部,行政执法行为就有9782项之多,涉及执法主体单位206家。大多数的行政执法行为都存在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大量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没有统一的规范和标准。”
为此,广州市先从市规划局、城管局等5个试点单位做起。“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关键在量化。”广州市法制办把功夫下在“量化”的确定上,组织5家试点单位,对本部门、本系统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带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条款进行了全面梳理统计。(据《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