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部分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
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2009年7月31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就金华市、衢州市、台州市和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时间决定如下:
一、金华市、衢州市、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于2011年6月底前进行换届选举。
二、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于2012年6月底前进行换届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