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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国内要闻

鼓励企业“走出去”
促进投资便利化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8月1日起施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规定》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规定》于7月13日正式发布。据外汇局介绍,《规定》的出台主要是为贯彻落实“走出去”发展战略,进一步支持我国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平稳、健康发展,促进投资便利化,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稳步有序地推动跨境资本交易的对外开放进程。

  据了解,《规定》对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方式和程序进行了简化和规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简化审核程序,改革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来源事前审查为事后登记,并取消了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核准。

  二是扩大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资金来源。境内机构可使用自有外汇资金、符合规定的国内外汇贷款、人民币购汇或实物、无形资产、留存境外利润等多种资产来源进行境外直接投资。

  三是允许境内机构在其境外项目正式成立前的筹建阶段,经外汇局核准汇出投资总额一定比例的前期费用。

  四是建立全口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体系,明确并规范境内金融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管理。

  五是完善与健全了境外直接投资项下跨境资金流出入统计监测机制。

  (据新华社)


浙江日报 国内要闻 00005 鼓励企业“走出去”
促进投资便利化
2009-07-16 SourcePh 2 2009年07月16日 星期四 鼓励企业“走出去”
促进投资便利化
IdPh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8月1日起施行 UrlPh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规定》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规定》于7月13日正式发布。据外汇局介绍,《规定》的出台主要是为贯彻落实“走出去”发展战略,进一步支持我国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平稳、健康发展,促进投资便利化,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稳步有序地推动跨境资本交易的对外开放进程。

  据了解,《规定》对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方式和程序进行了简化和规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简化审核程序,改革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来源事前审查为事后登记,并取消了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核准。

  二是扩大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资金来源。境内机构可使用自有外汇资金、符合规定的国内外汇贷款、人民币购汇或实物、无形资产、留存境外利润等多种资产来源进行境外直接投资。

  三是允许境内机构在其境外项目正式成立前的筹建阶段,经外汇局核准汇出投资总额一定比例的前期费用。

  四是建立全口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体系,明确并规范境内金融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管理。

  五是完善与健全了境外直接投资项下跨境资金流出入统计监测机制。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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