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7月10日讯 (通讯员 闫拥洲 金立操 记者 朱海兵) 记者今天从省公安厅网警总队获悉,针对我省网络犯罪案件频发的现状,省公安网警部门在加强打击的同时,呼吁广大网民积极举报网络犯罪,对举报有功的网民,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全省公安网警部门上半年受理网络犯罪案件346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05%,其中网络诈骗、盗窃增幅更高达146%。网络犯罪的种类也在不断增多,呈现出传统犯罪向网络虚拟社会渗透、蔓延的势头。
从全省公安网警部门今年上半年侦破的140多起网络犯罪案件中,记者发现,网络犯罪案件的危害不容小视。省公安厅网警总队今天公布的9起典型案例,涉嫌犯罪金额多以数十万、上百万元计。如金华的金某某等人通过建立50多个手机浏览网站,发布淫秽色情信息,半年多时间非法牟利100多万元,涉案犯罪嫌疑人多达40人。
据了解,当前利用QQ、MSN、电子邮件等网络通讯工具,以昵称或网名等虚拟身份匿名进行组织联系的案件特别多,占总数的79%。网络犯罪多为团伙犯罪,成员通过网络联络,在不同的地方作案,作案成功后变换地方再实施新的犯罪。团伙内部组织严密,各有分工,有的还设置了一定的层级,如“总代理”、“代理”、“马仔”,或“族长”、“室主”、“宝贝”等,按不同的层级从事犯罪活动。
省公安厅网警总队负责人指出,网络犯罪案件增多,有两个重要原因:网络犯罪成本低、收益大、风险小,驱使不法分子铤而走险;网民防范意识差、自我保护能力弱,以及寻求网络刺激和享受“天上馅饼”的心理,助长了网络犯罪活动的蔓延。此外,一些网站和部分网络运营、电信服务、金融服务、广告服务等企业受利益驱动,只顾经济利益不顾社会与法律责任,疏于内部管理,客观上为网络犯罪活动提供了温床。
为此,我省公安网警部门提醒,广大网民应规范自身的网络行为,增强鉴别力,主动抵制各种网上不良低俗信息和“天上馅饼”信息的诱惑,不给犯罪分子留下作案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