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乌鲁木齐“7·5”事件中,一些暴徒暴力袭击无辜群众,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这是汉族、维族广大干部群众都不愿看到的。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7·5”事件是一场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在这个紧要关头,我们应保持冷静,保持清醒,不管什么民族,广大干部群众都应该同仇敌忾,把矛头对准境内外敌对势力和打砸抢烧的犯罪分子,决不能把矛头对向自己的民族兄弟和姐妹。
中华民族是一个血脉相通的共同体,是一个温暖的大家庭。在这个大家庭中,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离不开汉族,各民族之间都相互离不开。我国各民族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开拓了祖国的辽阔疆域,共同发展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我国各族人民密切交往、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结成了血肉纽带和兄弟情谊,共同捍卫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共同推动了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历史反复证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大团结,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凡是民族团结搞得好,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就快,各族人民得到的实惠就多;反之,凡是民族团结遭到破坏,就会导致社会动荡,发展停滞,各族人民遭殃。各族人民大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是包括新疆2100多万各族人民在内的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所在。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包括新疆在内的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安定、民族团结,我们要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历史机遇,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势头,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团结局面。
“7·5”事件发生后,许多受害群众的亲属,强忍悲痛,擦干眼泪,着眼大局,沉着冷静地战斗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这是一种识大体、明大理、顾大局的品格。我们应当相信,党和政府完全有能力解决问题。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立即行动起来,带头维护民族团结,带头维护社会稳定,带头维护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组织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党的号召,落实政府的要求,尽快让社会秩序走上正轨。
(载7月8日《人民日报》
新华社北京7月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