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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7版:政治与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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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在我省一些农村,通村公路既像公路又不像公路:一方面,路面修得很宽敞;另一方面,路上没有交通警示牌,也看不到交警——
通村公路交通隐患谁来管?
本报记者 洪加祥 通讯员 洪柳 蔡学群
  最近,在台州等地农村,记者看到通村公路既像公路又不像公路:像公路,水泥路修得很宽敞;不像公路,路上没有交通警示牌,也看不到交警。因此,一些司机驶上通村公路后,就如进入无人之境,横冲直闯,吓得不少老农连路边也不敢走。

  通村公路交通隐患令人忧

  在台州一些山区县(市),不少通村公路在急弯、陡坡、交叉路口、窄桥、村庄、学校等路段,看不见任何警示、警告交通标志,更没有必要的标线。此外,在落差大、临水、临崖等路段,也未设置防护栏、防护墩、防护墙等安全防护措施,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不少地方通村公路建成后,有关它的管辖权问题至今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农民章均田和一位亲戚近日在通村水泥路上行走,背面驶来的一辆汽车将其亲戚撞成重伤。据了解,事发前,驾车者小王和车主老张刚刚吃了喜酒,会开车的老张把车开至村外,但没把车钥匙拔出来,不会开车的小王竟借着酒劲开起车来,才发生撞伤村民这一幕。

  对于这种在通村公路上发生的车辆伤人事故,有人竟认为无法认定是交通肇事。《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而通村公路显然不在其中。根据这种解释,章均田亲戚的出事道路很难属于“公路”,也就很难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不属于“公路”,受害者只能按人身伤害来主张权利。

  通村公路应当有人管

  记者从公安部统计资料上了解到,农村是我国交通事故的多发地区,农民是交通事故最大的受害群体。近年来,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10万人中,农民占到了70%。因此,公安部门提出,通村公路管辖权问题急需解决。

  在这方面,云和县今年率先提出交通、交警部门积极参与通村公路管理,使村路上的安全隐患有人管。

  此前,云和县对全县交通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调研、论证,制定出包括通村公路在内的公路交通长远、科学规划。县公安局负责人认为,不能单纯抓城区交通管理,要加强农村道路的管理。通村公路不仅要路面平整、路基坚实,无塌方、无损缺,还要做到无事故,要抓紧实施统一的通村公路路面交通标志设置,在一些通村公路的复杂危险地段,交警部门要采取措施,设置一些限制或告知警示牌,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

  近来,富阳市决定对通村公路建设进行补充和完善,实施通村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由交通、交警及各乡村干部统一管理通村公路的安全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为通村公路安全买“保险”。

  通村公路画上了斑马线

  前几天,台州黄岩区镇东小学老师罗安波向黄岩交警王义生反映,能否帮助在通村公路上画条斑马线?

  镇东小学位于黄岩农村。自从通村公路修到这里,又通向四乡八村,造成一些爱走捷径的车辆,驶进这条路。因为路上没有交警,司机们大多开快车。现在,每天上学、放学,孩子们过道路时非常害怕,希望交警能在路上帮助画上一条斑马线。

  听了师生们的企盼,交警部门的领导感到很为难:按规定,目前通往村庄的公路不属于交警管理。而且,在交警不参与管理的通村公路上画斑马线,这在全国尚无先例。为此,老王来到该校门口察看,发现村路另一端连接城乡,来往车辆不比一般公路少,如不画上斑马线,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他找到有关部门,带上自己画的图例、拿出车辆过路的统计数据,硬磨软泡,终于感动了有关部门。6月上旬,一条斑马线终于出现在镇东小学旁的村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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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政治与社会新闻 00007 通村公路交通隐患谁来管? 本报记者 洪加祥 通讯员 洪柳 蔡学群 2009-7-6 48256F32002924A6482575D200323149[A1-洪加祥≈A5-洪柳≈A5-蔡学群≈B1-郭晓伟]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