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7月1日电(记者 高路)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日出台并即日施行一项“社保新政”,这一政策打破了农民工参加当地城镇社会保险的“户籍壁垒”,为这一人群获得“与城里人相同的社保待遇”打开了一扇“制度之窗”。
根据1日出台的文件要求,从即日起,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两类外来从业人员,包括外省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外省市非城镇户籍专业技术人员,在与单位协商一致后,可以参加当地的城镇社会保险。
根据新政的规定,凡属于参加上海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无论已按规定参保还是新成立即将参保,其使用的农民工等外来从业人员,均可按规定参加当地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这其中,对于外省市非城镇户籍的人员,只要符合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技师或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单位需要的专门技术人员三项要求之一,就可以参加“城保”。
在具体待遇标准上,凡可参加“城保”的外来从业人员,其参保缴费比例及社保待遇将与现有“城里人”完全相同,并同时参加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等基本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