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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
谨防高校招生五大骗术
  本报杭州7月1日讯 (记者 张冬素 通讯员 鲍夏超) 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2日正式开始。今天,省教育考试院结合省内外往年发生的有关“招生录取”诈骗案例,梳理出常见的“五大”骗术,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骗术一:假借军校“委托招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说,任何所谓的“招生代理”招收军校生都是非法的。2009年在我省招生的军队院校或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具体专业招生计划,在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普通高校招生》中统一公布,并实行严格计划管理,绝无内部指标,也不可能计划外扩招。

  骗术二:混淆成教、自考和普通高考文凭。省教育考试院提醒,不同高等教育形式或者招生类别,其入学条件、所取得的毕业文凭、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要求是不一样的。考生和家长要从国家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提供的正常渠道,详细了解学校招生政策和程序等信息。

  骗术三:声称有“机动指标”诱人上钩。高校招生计划一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面向社会公布后执行,不存在所谓的内部或计划外指标,各高校临时追加的招生计划也都要严格按程序进行,考生靠分数“说话”。对于离相关分数线差距较大的考生,不要不切实际,以免上当受骗。

  骗术四:以“自主招生”为幌子。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这些学校很可能是一些不具备颁发大专文凭资格的自考性质的民办学校或者成教培训班、复习班,考生必须通过自考或成人高考后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与近年来高校为选拔拔尖创新人才实施的自主招生完全不是一回事。

  骗术五:非法中介直接兜售“录取通知书”。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和家长,考生被高校录取后,由学校招生办从学校所在地直接挂号将录取通知书寄给考生,接收录取通知书不需要任何费用。

  如果遇到招生诈骗,考生和家长可直接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联系,咨询投诉电话0571—88908530或88907634、88908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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