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建成的这个政府联合征信系统,其实有点“被动”:它不主动“收集”信息,只是将政府各部门形成的信用记录,根据系统设置的信用标准进行“归集”。
从2008年3月项目一期开始实施,目前该项目已经实现了杭州全市统一的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包括了个人户籍、社会保险、公积金、工商、税务、房管、土地和民政等信息,涉及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劳动保障局、民政局、房管局、国土资源局、质监局、公积金中心等十个共建部门。
已经归集的36类418项个人和企业信用数据中,涵盖了杭州市约700万常驻人口、14万户企业和11万个体工商户,目前系统已处理近1200万条个人信用记录、150万条企业信用记录。
系统通过对归集的公共信用信息进行比对与处理,目前已完成75%归集信息入库,未入库数据也已进入人工处理工作流程。
杭州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建设、税务、交通和劳动等部门,依托自身数据库建成了各自的信用管理体系和行业内失信记录。而政府联合征信系统在对不同部门及其所辖行业和不同个人信用信息进行比对、存储的基础上,按系统标准,将各行政部门已经形成的信用记录进行“归集”并对相应的失信记录进行分类管理。这对政府提高联合监管能力有很大作用。
除了个人基本信息,与其社会活动有关的信用记录并非像人事档案那样“记一辈子”,而是其效力逐年衰减,直到作废。如信用记录是有有效期的,记录期限与有效期一致。无有效期限的记录,信用记录期限为3年,如行政处罚等特别记录有效期为7年。“这个规定符合人的社会活动特征,不因一件事而影响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