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6月12日讯 (记者 杨军雄) 省委、省政府今天出台《关于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到2012年全省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四个方面的目标任务,帮助农民改善居住条件。
近年来,全省上下高度重视解决农村住房问题,先后实施了“千村示范万村整治”、“下山脱贫”、“强塘固房”等一系列惠民工程,农民住房条件得到有效改善,但仍存在规划布局不合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不完善,一些农户正常的建房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等问题。
《意见》明确,到2012年,我省将基本完成农村低保收入标准(2007年)150%以下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任务;基本满足农民正常住房改造建设需求,2009年至2012年,全省将改造建设农村住房100万户;基本形成方便生产生活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新增用地与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土地总量增减平衡有余,2009年至2012年,全省每年将整理复垦耕地2万亩左右,盘活农村建设用地1万亩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