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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1版:一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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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 深化基层平安建设
赵洪祝陈冀平在现场经验交流会上讲话 夏宝龙主持
  本报诸暨6月10日电(记者 金波) 6月9日至10日,全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深化基层平安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在诸暨市举行。省委书记赵洪祝在会上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一定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稳定作为第一责任,以发展促稳定,以稳定保发展,认真学习贯彻周永康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一主线,充分运用“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和宝贵经验,不断创造新的经验,扎实推进基层平安建设,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在会上讲话。省委副书记夏宝龙主持会议。省领导王辉忠、巴音朝鲁、李强、葛慧君和有关领导齐奇、陈云龙、王平安、蔡奇等出席会议。会议表彰了2008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秀市。

  赵洪祝在会上总结了我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深化基层平安建设的成功做法,他指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深化基层平安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举措,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迫切要求,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和巩固基层政权的重要途径。各级党政领导要进一步增强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责任意识,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问题的经验,进一步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专群结合的经验,进一步提高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坚持整合力量资源的经验,进一步推进平安建设工作向基层末端延伸;坚持立足基层组织的经验,进一步增强基层政法综治单位的实力、活力和战斗力;坚持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的经验,进一步推动基层平安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陈冀平在讲话中指出,浙江省的实践表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是加强基层、夯实基础的有效抓手,是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宝,是实现专群结合、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平安建设中主体作用的重要途径,对于深化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浙江作为“枫桥经验”的发源地,要十分珍惜这一宝贵财富,一以贯之坚持,不断丰富发展,与时俱进创新,使之发挥更大作用。要运用“枫桥经验”基本精神,推进基层综治组织建设、综治基础性工作和综治工作责任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

  夏宝龙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指出,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在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上下功夫,在典型示范、整体推进上下功夫,在动真碰硬、攻坚克难上下功夫,在深化宣传、发动群众上下功夫,努力形成推广、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百花齐放的生动局面。

  诸暨市、宁波市、嘉兴市、舟山市、杭州市下城区、龙游县等在会上作交流发言。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实地考察了枫桥镇平安综治工作现场。省综治委、省委政法委和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县(市、区)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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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 深化基层平安建设 2009-6-11 48256F32002924A6482575D1004B709B[B1-周天晓]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