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5日电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暨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6月5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发展改革委关于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2009年工作安排以及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国务院总理、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组长温家宝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一)严控“两高”行业盲目扩张。2009年,“上大压小”关停小火电机组1500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铁产能1000万吨、炼钢产能600万吨、水泥产能5000万吨。完善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二)突出抓好重点工程和重点领域。2009年,形成工程节能能力7500万吨标准煤,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1000万立方米,新增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设施5000万千瓦以上。继续推进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形成20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四)加快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空调、冰箱等10大类产品;支持在北京、上海、重庆等13个城市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试点,推广节能灯1.2亿只。(五)深化改革,完善政策。进一步扩大用于节能减排的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制定发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条例。(六)加强节能减排监管,强化目标责任制。将省级政府2008年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落实奖惩措施,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强化政府的主导责任。(七)加强能力建设。加快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加强人才培养,强化科技支撑。(八)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切实加强双边、区域和多边在节能、新能源和低碳技术研发等方面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