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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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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杭州市出台《市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登记暂行规定》
杭州地下车库有望办出产权证
  本报杭州6月3日讯 (通讯员 林亮 记者 程瑶) 长期以来困扰很多业主的地下车库(位)产权界定问题,在杭州有望得到解决。近日,杭州市出台了《杭州市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登记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杭州市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地下空间建设用地项目的用地审批、供地方式、土地登记等方面做了新规定。

  《规定》明确指出,已建成的存量经营性地下空间也可补办有偿使用手续,补办手续时要提供权属来源证明,并征得市有关主管部门同意。

  也就是说,权属清晰的地下车库(位)可以进行土地登记。

  对于居住区和公建项目配建的地下停车库(位)的产权问题,《规定》指出,配建地下车库(位)在满足业主需要的基础上,其权属可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即今后权属清楚的配建地下车库在补办出让手续后,就可申请登记。此外,经依法登记的地下空间,可申请抵押登记。

  对家住杭州红石板新村的胡女士来说,最近也许没有比这个消息更让她开心的了,胡女士在2007年曾花了26万元在自己所属小区买了一个地下车位,不过这个车位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胡女士从记者口中得知这一消息后非常高兴,她表示:“车位有望办权证,就可以实现产权抵押,实现融资。”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规定》,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与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终止年限一致。也就是说,如果是住宅楼的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地面建筑物一样,也是70年。业内人士分析,小区车库(位)有望办理产权证,车库(位)在买卖时也可以转让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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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本省要闻 00002 杭州地下车库有望办出产权证 2009-6-4 48256F32002924A6482575CA003F1574[A1-程瑶≈B1-陈志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