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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F0042版:2009高校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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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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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6月1日│星期一

  2009高校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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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校推荐

  院校代码 0006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

  在浙江省人民政府及中央部委的重点支持下,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现已成为浙江省本科高校中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最多的高校之一,主要有: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电工电子、计算机;

  国防科技国家级重点实验室:通信信息传输与融合技术;

  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系统集成电路(SoC)、电子商务与会计电算化、特种加工、计算机应用技术、信号与信息处理、电子材料与器件、嵌入式系统;

  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检测仪表与自动化系统集成技术、射频电路与系统;

  浙江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企业信息化运行、电工电子、计算机;

  浙江省科技创新公共技术平台:集成电路设计、软件

  建有设施一流、以培养基于网络的先进制造技术人才为主的工程训练中心。

  学校校园环境优美,育人氛围良好,是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平安校园、全国绿化先进单位;下沙校区食堂是“全国高校百佳食堂”;红色家园网站作为大学生的精神家园,荣获2008年度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

  学校办学特色突出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简称“杭电”)是全国第三所“电子科技大学”,也是浙江省唯一一所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国防科工委)共建的高校,电子信息特色突出、国防科技特色鲜明、经济管理学科优势明显,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教育学等多学科相互渗透,综合实力较强。特色与优势学科主要有:

  国家级特色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信息安全、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国家管理专业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

  国防特色重点专业: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

  国防特色主干学科: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电路与系统、控制科学与工程、海洋机电装备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

  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决策科学与创新管理

  浙江省重点学科:计算机科学与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管理科学与工程、会计学、应用数学

  原信息产业部重点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会计学、电路与系统、通信与信息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学校师资队伍雄厚

  学校十分重视师资队伍建设,近年来每年投入2000多万元用于引进、培养高水平的教师,师资队伍的质量、水平和结构得到明显改善,已拥有一支以国家及部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学术造诣深的知名学者为带头人,中青年专家教授、博士等教师为骨干的教学科研队伍。根据浙江省最新公布的本科教学质量监测数据,我校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已达39.75%,位居省属本科院校第一位。

  在众多领域参与并完成了一系列国家“六五”至“十五”计划重点攻关、“973”、“863”、军事电子预研等高科技攻关和国家、省部基金科研项目,年度科研经费逾亿元。一批优秀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和国家发明奖、国家教学成果奖等奖励,尤其是2006、2007年,学校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国家发明二等奖1项、国防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荣获全国信息产业科技创新先进集体称号。

  长期以来,学生在电子信息、经济管理等学科领域屡获国家、国际大奖,获奖数量及等级在国内同类高校名列前茅,在浙江省内处于领先地位。根据浙江省最新公布的本科教学质量监测数据,我校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数量、初次就业率等重要指标在省属高校处于领先地位。

  学校管理以人为本

  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和选课制。即允许学生在3~6年时间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学生学完某门课程,考核合格,即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学生可以根据培养计划和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任选课、选择任课教师;允许跨系跨专业选课。

  进校后重新选择专业余地大。具体为:原则上在达到转入专业相同年级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的条件下,第一学年内两个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排在本专业前30%者,可以申请在全校已有的专业范围内选择专业;在第二学年内两个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0%者,可以申请在同一学科门类中已有专业范围内选择专业;在第三学年内两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0%者,可以申请在同一个二级类中已有的专业范围内选择专业。这为平时成绩优异,因高考成绩不理想或专业志愿填报不当的考生,提供了重新选择专业的机会。

  实行主辅修专业制与“二本科、双学士”制度。鼓励品学兼优、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培养计划学习任务的基础上,修读其他专业的核心课程或修读第二专业的课程。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者,发给“辅修专业证书”;取得第二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符合毕业要求者,发给第二专业毕业证书;若所修第二专业与第一专业不属同一学科门类,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例,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发给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对优秀学生采取特殊的培养措施,按专业大类组建实验班。实验班从当年入学的本科新生中根据高考成绩择优选拔。根据学生的兴趣与特长在对应的学科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安排相关专业学院导师对其进行专业指导和科研训练,帮助优秀学生全面成才。

  为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高第一志愿报考的优秀学生设立“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新生奖学金”。

  1、高考文化总分列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前500名者,可申请特等奖,奖金金额:10000元/人。

  2、高考文化总分列于我校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新生中排名前百分之三,且高考总分超过当地第一批控制线60分及以上;或高中阶段在信息技术、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全国一等奖者,可申请一等奖,奖金金额:5000元/人。

  3、高考文化总分列于我校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新生中排名前百分之五,且高考总分高于当地第一批控制线40分及以上;或高中阶段在信息技术、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全国二等奖;或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申请二等奖,奖金金额:3000元/人。

  4、高中阶段在信息技术、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全国三等奖或省赛区一等奖者,可申请三等奖,奖金金额:1000元/人。

  还专门设立了“巍巍”爱心助学基金,为部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学习成绩优秀的贫困生,全额提供四年的学费、生活费资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1.学校与浙江省司法厅合作办学的工商管理(司法)专业在浙江省第二类提前批招生,考生须参加全省公安警察院校体能测试。

  2.在第一类预留20名高分征求志愿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用于招收理科第一类征求志愿报考的、高考总分高出省控线40分且不低于本校平行志愿投档线的考生;符合学校录取原则要求的考生按照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至计划额满;如预留计划有余额,则转入第二类(原第二批)招生。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采取专业分数级差投档的方法进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考生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会考成绩等第高、综合素质好、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专业级差分:第一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之间为3分,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之间为1分,第三专业志愿与第六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

  4.报考普通本科英语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考生的英语单科高考成绩应在110分(含)以上,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的英语单科高考成绩应在60分(含)以上;如生源不足,则按英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依次降分录取。

  5.为了给考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按下列专业录取的浙江学生,一年后可按学校规定在所包含的同类专业中自主选择专业。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物流管理;

  工商管理专业:含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含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含数字媒体技术、教育技术学;

  自动化专业:含自动化、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电子信息技术及仪器;

  通信工程专业:含通信工程、信息安全、信息工程。

  特别

  提醒

  学校将于考生填报志愿期间(6月24日~26日)在下沙校区科技馆举行“校园开放日暨2009年招生志愿填报咨询会”。届时,将有资深招生人员及专家、教授为考生现场答疑。

  联系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路1号 邮政编码:310018

  咨询电话:0571-86915007(12路热线电话)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hdu.edu.cn

  电子邮箱:zhaosheng@h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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