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5月29日讯 (通讯员 俞欣 记者 肖国强)记者今天从省卫生厅获悉, 27日起,省卫生厅在全省范围内对来自甲型H1N1流行国家和地区、在我省有固定居所的归国人员,开展健康状况监测工作。
据介绍,健康监测对象为7天内来自有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国家和地区的归国人员。卫生部门自归国人员抵浙之日起,连续7天对其进行健康监测,监测内容为发热、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或腹泻等症状。
各地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社区干部的摸排结果和上级疾控中心通报的情况,向在社区内居住地的监测对象发放《致归国人员健康提示》,并与其建立联系,嘱其每日自测体温。社区责任医生采取每日家庭随访或电话询问的方式了解其健康状况。如果监测对象出现发热等异常临床表现,告知其及时就医,县(市、区)疾控中心负责对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