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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2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6月1日起,杭州扩大高污染车限行范围
违者处100元罚款,扣2分
  本报杭州5月28日讯 (记者 余勤 通讯员 张谆 闫拥洲) 6月1日起,杭州将进一步扩大高污染车辆在市区限制通行的范围,以控制机动车辆的排气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届时,有关部门将调整中河高架、上塘高架道路(南起中兴立交,北至南庄兜匝道,含各立交)限行时间,从6月1日起,由原来的每日7时至19时中河高架、上塘高架道路限行时间改为每日6时至24时全线禁止高污染车辆通行(含非本市牌照车辆)。

  此外,扩大限行范围,每日6时至24时,在市区之江路、虎跑路、钱塘江大桥(钱江一桥)、江南大道以北,西兴大桥(钱江三桥)、清江路、钱江路、新塘路、新风路、机场路、笕丁路以西,石大路、石祥路、留祥路以南,古墩路、天目山路、留和路、留泗路以东范围内道路(均含上述道路)限制高污染车辆(含非本市牌照车辆)通行。

  据介绍,限制通行的高污染车辆主要是指未经环保部门(含外地环保部门)核发绿色环保标志的所有机动车。已取得长期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应将环保标志贴在车辆前挡风玻璃的右上角处;已取得临时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应将环保标志放置在前挡风玻璃内侧左下方处。

  6月1日起,交警将对无绿色环保标志在限行时间驶入限行区域的机动车辆,依法对驾驶人处100元罚款,同时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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